证券代码:600810 证券简称: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:2023-064
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
担法律责任。
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
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,会议应到董事 9 人, 实到 5 人,董
事樊亚平先生、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、刘民英先生和尚贤女士以通讯
方式参与表决,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,会议
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:
一、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
易的议案(详见临时公告:2023-065)
。
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、尚贤女士、武俊
安先生的认可,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。在审议本项议案时,关
联董事李本斌先生、刘信业先生、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。
表决结果:同意 6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(遂平)有限公司
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(详见临时公告:2023-066)。
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、尚贤女士、武俊
安先生的认可,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。在审议本项议案时,关
联董事李本斌先生、刘信业先生、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。
表决结果:同意 6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中平神马(福建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
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。
(详见临时公告:2023-067)
。
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、尚贤女士、武俊
安先生的认可,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。在审议本项议案时,关
联董事李本斌先生、刘信业先生、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。
表决结果:同意 6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四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
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(详见临时公告:2023-068)
。
表决结果:同意 9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五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(详见临时公告:
表决结果:同意 9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六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(详见临时公告:
表决结果:同意 9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七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(详
见临时公告:2023-071)。
表决结果:同意 9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特此公告。
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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